破坏电子秤内的铅封是违法行为!

文章来源 : 博创锁业 发布时间 : 2017/10/11 阅读:

《计量法》第十六条 使用计量器具不得破坏其准确度,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。

《计量法》第二十六条 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,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,责令赔偿损失,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,可以并处罚款。

《计量法实施细则》第五十条 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,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,责令其赔偿损失,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,可并处 2000 元以下的罚款。

违法行为: 使用准确度被破坏的计量器具,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。

处置:赔偿损失、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、可处罚款。

注意点:无铅封、铅封被破坏、在秤周围加贴有“销售商家名称、地址、电话”等现象均有重大“作弊秤”嫌疑。涉嫌违法的电子秤需经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认定违法行为。

 

电子秤出厂没有作弊功能,是改装者或者销售者设置的密码,常见的作弊使用密码有:“1、3、5”等键+去皮键+“M1、M2… …”等功能键,“M7”为恢复键;去皮键+功能键;“126”+“去皮”+功能键等等。

随着时代进步,改装者打开秤体(破坏铅封)烧录非法程序,使得电子秤作弊隐蔽,一般通过断电重启就可以使作弊秤恢复正常,因此执法人员在检查电子秤时要谨防使用者将电子秤断电或者重启(可以遥控)。这类秤可由销售者从改装者哪里获取作弊“设置密码”,在销售过程中销售者通过“设置密码”现场按照使用者要求设置“使用密码”或者作弊功能,因此,如果能想方设法获取“设置密码”,也可以成为作弊秤的一个破口。